下面就国家和省(市区)已出台的政策做个梳理。
我国政府于2020年9月22日宣布,将努力实现碳达峰,并尽早实现碳中和。承诺到2060年前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将达到峰值并开始逐步减少,直至实现碳中和。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2022年8月,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9部门印发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
而在2022年上半年,关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颁布了一些列政策及措施:
1、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2、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3、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4、2022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5、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随着中央政策的出台,各省份也纷纷根据省内实际情况制定碳达峰相关政策方案,目前31个省份均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方案。
1.浙江省
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https://jst.zj.gov.cn/art/2022/2/17/art_1569971_58928904.html)
2022年2月17日,浙江省政府发布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部分领域和行业率先达峰,双碳数智平台建成应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森林蓄积量达到4.45亿立方米,全省碳达峰基础逐步夯实。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5.15亿立方米左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整体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零碳、负碳技术广泛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2年6月13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支持各行业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发展模式取得突破。
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全省碳达峰目标如期完成,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3年3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工业结构低碳转型、加强能耗双控和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探索数字化改革引领低碳转型等8项重点任务,并对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进行了具体规划部署。
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力争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0%以上。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2.重庆市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2022年4月2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根据中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确定的三个目标明确了重庆市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达到3.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3年2月,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渝经信发〔2023〕4号),
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
“十五五”期间,绿色新兴产业成为工业经济新动能,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先进水平,基本建成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3.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2〕3号)
2022年6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减少,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在2025年基础上继续大幅下降。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4.广东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
2022年6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重点实施“碳达峰十五大行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产业绿色提质行动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四)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
(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七)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八)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九)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
(十)绿色要素交易市场建设行动
(十一)绿色经贸合作行动
(十二)生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十三)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十四)各地区梯次有序达峰行动
5.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2〕7号)
2022年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十五五”碳达峰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6.江西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7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五)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7.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2〕11号)
2022年7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8.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18号)
2022年7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源头低碳、过程减碳、末端固碳的碳减排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二)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增效
(三)推动工业体系碳达峰和绿色转型
(四)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五)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七)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八)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九)提高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十)推动全省稳妥有序碳达峰
9.海南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27号)
2022年8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开拓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等8大项重点任务。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
(二)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
(三)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
(四)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
(五)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六)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
(七)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
10.云南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5号)
2022年8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加快新能源发展等方面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绿色能源强省建设行动
(二)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行动
(五)绿美云南行动
(六)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七)循环经济协同降碳行动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1.福建省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8月21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0%;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7.79亿立方米。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9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3年3月2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12.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83号)
2022年9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节能降碳能效提升、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居民生活绿色低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金融支持降碳、梯次有序碳达峰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行动
(二)节能降碳能效提升行动
(三)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行动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五)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
(六)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七)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
(八)居民生活绿色低碳行动
(九)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十)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十一)绿色金融支持降碳行动
13.辽宁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2〕21号)2022年9月,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并实现碳达峰目标。
14.宁夏回族自治区
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9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到“十六五”三个阶段的目标。
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45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
2023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到2025 年,宁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增加。
2030 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
15.黑龙江省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工信节联发(2022)385号)2022年9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的基础上,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022年10月14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16.湖南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
2022年10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7.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8号)
2022年8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十五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